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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下午,杭州凤起路武林路口,54岁的何女士被一辆12路公交车撞倒,车右前轮从其身上碾压而过,不治身亡。而此时,两天前一辆315路公交车在萧山终点站内转弯时,将一男一女二人挤死的阴霾还未在市民心中散去。
类似于上述报道的交通事故在其他城市也屡有发生,而且在事故中公交车的责任有九成,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事故发生于被称之“生命安全线”的斑马线上,可见公交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并没有把精神集中,不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公交车一般在行驶过程中是站站停停速度并不是很快,如此的速度还能造成行人的死亡,这个问题不得不使我们深思。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要强化司机的遵章守法意识,避免、减少公交车重大事故发生;其次,对肇事人员进行严厉惩罚,在惩罚的力度一定要加强;再次,对公交集团内部不管是从人员还是在政策法规上要进行严格的整顿,条款要明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