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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规定串通涨价最高罚30万元
来源:城市联盟 | 编辑:cesdn | 时间:[2007-8-21]
  物价部门给商家提三个醒

  “一定要慎重制定调整价格的营销策略……”昨日上午,沈阳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秋克就当前的价格问题,向沈阳主要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的负责人提了三个醒。

  第一个醒是“一定要慎重制定价格调整营销策略。”王秋克说:“正常的因成本上涨而提价的行为是允许的,但是,趁机哄抬价格,联合提价是不允许的。”

  第二个醒是“制定价格要遵循法律法规”,不能违反《价格法》。

  “第三个醒,也算是提前打个招呼。”王秋克说,“一场全国范围、全市范围的价格大检查已经开始,一旦哪家出现问题,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

  串通涨价最高罚30万

  昨日,沈阳市物价局表示,市物价局联合市内五区及东陵区物价局正在进行拉网式价格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家禽和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制品价格行业,涉及上述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于各种行业协会组织串通价格、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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