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名: 密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五一” 家居消费全攻略
十大倒霉选秀明星(组图)
上海惊现最美女护跑手
老北京城的真实闹“鬼”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华东 > 华东资讯 > 正文
新闻搜索: 标题 内容 时间
安徽手足口病重症患者费用全免
来源:安徽日报 | 编辑:cesdn | 时间:[2008-5-14]

  5月12日,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治疗费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我省经县以上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患者的治疗费用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手足口病患者要实行先治病后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患者就医和治疗,所必需的特殊检查和治疗必需的《目录》外药品,临时列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轻症患者,发生的费用先按相关规定报销,不足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助,重症以上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予以全免;未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患者家庭自愿在当地补办相关参保手续后享受同等救治医疗政策,未补办手续的患者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救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救治手足口病增加支出形成的缺口和城乡医疗救助用于手足口病救助的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补充解决。

  《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5月6日下发的《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新农合’补偿待遇的紧急通知》同时废止。

精彩推荐
最新专题
抗震救灾 众志成城 假期缩短 激情不减
·艳阳三月 边走边尝
·买房难 难于上青天
·南方地区暴雨成灾
·春天的故事
·温馨圣诞 难忘今宵
·九九重阳节 关爱久久
·为了逝去的纪念
·重走长征路
·天堂里人来人往
·迎新年 迎奥运
·健康是吃出来的
·中国最美的100个地方
娱乐聚焦
李连杰为赈灾息影1年 香港512关爱行动

Copyright (c) 2006-2007 城市联盟&版权所有
京ICP证060179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106号函
合作 友情链接QQ 30790777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