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名: 密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五一” 家居消费全攻略
十大倒霉选秀明星(组图)
上海惊现最美女护跑手
老北京城的真实闹“鬼”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西南 > 西南资讯 > 图片 > 正文
新闻搜索: 标题 内容 时间
西藏逾三分之一面积为“禁止开发
来源:城市联盟 | 编辑:cesdn | 时间:[2007-12-1]

  超过西藏自治区三分之一面积的自然保护区在中国“十一五”规划中被列为禁止开发区。这是在维也纳举行的首届“中国西藏发展论坛”上,由中国环保总局官员向关心西藏发展的各界人士发出的信息。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官员别涛三十日在首届“中国西藏发展论坛”上说,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占西藏全区国土面积百分之三十四点零三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禁止开发区”,占全国之首。这部分“禁地”总面积达四十点八三万平方公里,包括四十个各类自然保护区、二十一个生态功能保护区、七个森林公园、三个地质公园和一个风景名胜区。此外,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也被列入“限制开发”的区域。

  别涛说,西藏对全球环境保护具有重要影响。目前,西藏的自然环境处于良好状态。但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西藏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十分重视西藏地区环境保护。在注重自然生态的保护的同时,防止现代工业污染环境,加强对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旅游业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特色产业。

  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的学者云丹次仁在发言中透露,西藏现有一百二十五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惜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三分之一。在西藏的野生脊椎动物七百九十八种中,有两百多种陆栖脊椎动物为青藏高原所特有。他说,西藏在制定生态与环境保护法规、建立保护机构开展专项行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从现在到二O三O年,将投资一百多亿元人民币,实施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

精彩推荐
最新专题
抗震救灾 众志成城 假期缩短 激情不减
·艳阳三月 边走边尝
·买房难 难于上青天
·南方地区暴雨成灾
·春天的故事
·温馨圣诞 难忘今宵
·九九重阳节 关爱久久
·为了逝去的纪念
·重走长征路
·天堂里人来人往
·迎新年 迎奥运
·健康是吃出来的
·中国最美的100个地方
娱乐聚焦
李连杰为赈灾息影1年 香港512关爱行动

Copyright (c) 2006-2007 城市联盟&版权所有
京ICP证060179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106号函
合作 友情链接QQ 30790777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