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线  城际通会员  互赢通会员   农贸通会员  广告投放
 城市任意邮  用户名   密码 邮箱登陆 免费注册
首页  新闻  商务  招商  房产  汽车  旅游  生活   健康  教育  美食  人才  二手  博客
奥运  名店  潮流  瘦身  饰品  娱乐  动漫  理财  婚姻   高考  就业  视频  论坛  同乡
返回首页
全国首个地产调控细则出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深圳规定新楼盘必须严格执行结构比例土地出让净收益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记者从深圳市政府98号文件中获悉,深圳日前正式出台了10项新政,以调控暴涨的楼价。

  据了解,这10项措施中包括新楼盘严格执行新的住房结构比例,每年将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措施。今后3至5年内,深圳市将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强度,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转让,措施中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也出招严厉打击,对“性质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内容可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严格贯彻九部委《意见》精神。

  《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该要求的,均应进行套型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住房结构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今后新出让的住宅项目,达不到70%以上标准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本站  广告招商  合作加盟  诚征英才  客服中心  版权声明  网站导航  联盟动态  本站动态
Copyright (c)? 2006-2007 城市联盟&版权所有
京ICP证060179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106号函
总机:010-87361725 传真:010-87361362
邮箱:KF@CHINACITY.NET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