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新政应该从“旧国八条”(2005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开始算起,到今天为止国家已先后颁布了各项相关政策十余条,各省市县也按中央精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细则。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还将根据宏观经济状况、政策调控效果及各地实际情况继续出台一些更有针对性、更加细化的政策。尽管政策较多,而且连续不断,但概括起来讲,可以把房地产新政归纳为两大目标——效率与公平,八大政策——转移支付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信息披露政策、规划管理政策和交易管理政策。今天,我们就谈谈效率与公平。
众所周知,最近几年全国各地房价持续上涨,尤其是上海、杭州、北京等地,房价的飞涨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不少地方出现了房地产泡沫。就昆明而言,房价涨幅与全国主要城市相比虽然不算太高,但近六七年的时间,平均房价也涨了1000元/平米左右,每年涨幅约10%。
由于我国房地产业对银行资金的高度依赖,如果房地产泡沫破灭,就会产生大量的闲置土地和烂尾楼,浪费了社会资源。更为严重的是房地产泡沫有可能危及银行系统,从而诱发金融危机,导致社会动荡。这次房地产新政实施的一系列政策,第一个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有效地利用土地、稳定房价、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就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房价的暴涨还会加速扩大贫富差距。若低收入家庭没有房产,房价上涨的速度又高于工资的上升幅度,高收入家庭资产总量将快速增长,拉大和低收入家庭的贫富差距。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7.7%,而住房平均销售价则增长了15.2%,房价涨幅几乎是收人增长的一倍。被世界各国普遍用来反映贫富差异的基尼系数在中国已高达0.45,超过了公认的0.4的贫富差距警戒线。贫富悬殊过大,就是不公平的主要表现,影响了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国务院要求对房价问题要提高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房地产新政推出的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等转移支付政策,其另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让广大民众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讲,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