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我市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许多工薪阶层都感叹房子买不起。在今年市“两会”中,民建泉州市委员会集体提议,我市可推行集资建房方式,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房负担。
[会场声音]
集资建房好处多
民建泉州市委员会委员提出,当前房价不断上涨,泉州可以借鉴上海、北京、厦门等城市的“集资建房”方式,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买房负担。集资建房简单易行,好处多。集资者可自行买地,自行设计,自行建设,在成本上比买商品房要低得多,这种方式既贴近中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在集资建房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如集体卖房行为等,政府可出台一些措施进行干预、管理和监督。
他们认为,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是在国家城镇住房改革政策的指导下,解决职工住房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国家住房改革优惠政策的体现。上世纪90年代,我市也曾开展过集资建房,少林新村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实例。当时其房价为每平方米800多元,而同期建设的云谷小区经济适用房的市场价格为每平方米1400多元。参加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均受益匪浅。
[场外连线]希望迫切顾虑多多
目前市场上的房价让不少低收入群体“望楼兴叹”。而集资建房恰好满足了低收入市民的需求。
公务员张先生表示,他迫切希望我市开展集资建房。自己的月薪仅1000多元,在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买房几乎成了一种奢望。张先生希望政府能够出台优惠政策,允许少数单位或个人集资建房,减轻公务员等经济弱势群体的购房压力。
业内人士黄先生认为,集资建房现象的出现,确切地说是房产市场打压下的一种显露方式和模型。而这恰是目前房产市场所缺失的部分,如果政府加以引导,集资建房是解决“买房难”的一种好方式。但集资建房势必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如广大集资者间的契约问题,房子建成后的管理问题等,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和法律上的监管和约束,完全依赖“加盟者”的自律行为是不现实的,最终的结果只会是“昙花一现”,甚至会导致种种纷争。 |